中国汽车网查到工信部2014年第27号公告,适用于国三柴油车产品《公告》将于2014年12月31日全部废止,2015年1月1日起国三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
柴油重卡喊了多年却又延期了多年的国四时代,如今真的来了。同时它也意味着国三柴油车的“死刑执行期”已定。
中国汽车网根据工信部的公告,为你带来政策解读:
● 国三有大限已定,不再延期
不同早期要求执行国四的通知,本次公告直接宣布了国三12月31日正式终止日期。这让国三、国四各地不同执行时期的现象将成为历史。
● 国三公告将废止,用户将无法上户
国三公告将全部被废止,意味着自2015年1月1日起,国三的整车合格证将成为废纸,公安机关不再办理国三柴油车的登记上户。
● 厂家做好准备,到期不得再销售
所有库存的国三车辆将在2014年12月31日前消化完毕,2015年1月1日起,国三车将不允许销售。
本文为政策解读,以正式公告为准。并请继续关注中国汽车网给您带来的更丰富的资讯(文/图 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