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工商总局发文: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此,工商总局研究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新政策一出台,引起众多经销商热议。尽管工商总局称此项举措是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但人们更多的还是将其与十年前出台的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联系到一起,与当前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联系到一起。那么,对于商用车经销商而言,他们怎么看待这一新政?新政会对其产生哪些影响?
为此,我们邀请到了几位经销商来谈一下各自的看法。因为新政刚刚公布,部分经销商还处在深入研读阶段,所以此讨论还将继续。
访谈嘉宾
北京军瑞通达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曼
新疆乌鲁木齐迪灵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雷建国
山东省潍坊东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学东
重庆市环宇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马孝富
北京綦齿机电集团公司董事长 王云厅
记者:请问你们公司当前所销售的卡车品牌都有哪些,请简单介绍一下。
吴曼:我们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销售的产品以轻卡为主,品牌有江淮、福田和奇瑞的开瑞绿卡,近期我们在内蒙古和河北也成立了分公司,已陆续开业。
雷建国:我们销售的产品主要是重卡,品牌有三个,分别是江淮、北奔和上汽依维柯红岩。公司地点在新疆乌鲁木齐。
付学东:我们销售的品牌比较多,不仅有商用车,还有乘用车。乘用车有大众、福特、广汽等5个品牌,商用车品牌有一汽解放和中国重汽。我们刚刚向曼恩(中国)提交了申请材料,应该很快就能成为进口曼卡车的授权经销商。我们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
马孝富:我们是重庆的经销商,目前销售的卡车品牌有华菱星马、中国重汽和上汽依维柯红岩。
王云厅:我们是斯堪尼亚的授权经销商,同时还有一家上汽依维柯红岩的4S店,两个4S店在一个院里。
● 经销商销售模式或将改变
记者:8月1日,工商总局研究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这一举措对我们经销商来说会不会产生一些影响?
马孝富:对经销商来说,我认为有好处也有坏处,有机遇也有挑战。好处就是政策放开了,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由原来的“××品牌汽车销售”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这就意味着经销商什么品牌的车都可以卖,卖车的门槛降低了。坏处就是,因为同一品牌的车辆在某一区域的经销商数量或许会增多,经销商之间的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有可能导致的一个后果就是,经销商卖车的利润空间会缩小。
付学东:我个人认为,工商总局的这次“简政放权”,对于那些经销商数量很多的地区,像一些一二线城市,各汽车品牌的销售网络覆盖率相对较高,对于他们而言不见得会有好处。相反,对一些四、五线城市而言,将会有好处。因为四、五线城市的汽车品牌4S 店本来就不多,政策放开之后,类似于汽车大卖场的销售模式或许会出现。还有可能造成的一个影响就是,原来的多品牌经销商,为了节约销售成本,会把4S店合并。
王云厅:对我们来说几乎不受影响,我们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原本就是“汽车销售”。在与斯堪尼亚签署销售授权协议的时候,我们的公司就已经存在,当时公司已经具备汽车销售资格。
● 政策对商用车影响不大
记者:很多经销商都在为工商总局的这一举措点赞,您个人对于这一政策持什么态度?
吴曼:这对经销商来说当然是个好事,可以省去一些行政审批。但是,我觉得这个政策更多的还是对乘用车领域的影响更大,主要是针对一些进口品牌汽车在中国市场的垄断行为,可能会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让进口乘用车的价格降下来。目前来看,工商总局的这一政策,暂时对商用车经销商的影响不会太大。另外,商用车企对经销商的授权与乘用车相比,也没那么严格。
雷建国:这对经销商来说当然是个好事,意味着汽车销售迈入了一个新阶段,汽车销售本来就应该有一个自由的市场环境。工商总局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我觉得主要对应的是《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这个办法是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三个部位联合发的。作为政府部门,工商总局取消经销商授权备案,也就是说给了经销商更为宽松的市场环境,经销商之间的竞争或许将更激烈,而最终的受益者会是消费者。
王云厅:这个政策刚刚出台,我觉得对商用车的影响不明显,因为商用车的用户群体相对来说比较固定,尤其一些高端物流用户,数量是有限的。用户购什么品牌的车,往往都是靠口碑相传,认准了销售人员,很自然的就来你这儿买车。所以对于经销商来说,就算你可以卖其他品牌,用户也未必会认可。
● 厂家授权对经销商很重要
记者:今后,汽车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由原来的“××品牌汽车销售”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咱们经销商想卖什么车就卖什么车?
吴曼:我在前面说了,目前来看,工商总局的这一政策,暂时对商用车经销商的影响不会太大。经销商的营业执照虽然变成“汽车销售”,我有了卖汽车的资质,但是货源呢?还是需要在生产厂家那里获得授权,这样才能有车卖。而且就目前的商用车经销商而言,通常不会只卖一个品牌,往往会注册不同的公司,进行不同品牌销售,而这个网络格局基本已经形成。
付学东:目前汽车生产厂家对经销商的管理上,都会有一定区域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经销商进行了保护,比如厂家规定在什么区域授权几个经销商。如果生产厂家放开这个授权限制,经销商想卖什么车就卖什么车,那么对于经销商而言,其利益也得不到保证。任何时候,政策的实施都应该有个“度”和“序”。
王云厅:目前来看不能,必须得有厂家授权。
● 消费者是最大的受益人
记者:对于工商总局的这项政策,很多人认为还不能够改变当前的汽车销售市场现状。尽管如此,我还是想问一下,您觉得这次新政实施,谁受益最大,是经销商吗?
雷建国:经销商之间的竞争会更激烈,最终受益的,应该是消费者。
马孝富:经销商的利润空间变小,意味着卖出去的车辆价格降低,这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此外,经销商在竞争的过程当中,会提高服务质量,或者开拓一些其它的相关业务,比如贷款、上牌等,这对消费者来说享受到的购车服务会越来越丰富。
付学东:如果厂家放开授权,那四、五线城市经销商销售的汽车品牌就有可能增多,这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而且,工商总局作为行政管理机关,这个举措也是为了强化对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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