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厅获悉,为减少大气污染排放,黑龙江省制定了淘汰黄标车的日程表,计划到今年底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20.5万辆,至2016年底,共淘汰全省黄标车及老旧车辆40万辆左右,至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省范围黄标车。哈市有10万左右的黄标车存量,按计划到明年将淘汰97686辆。
据介绍,为加大对黄标车管控,黑龙江省将严格控制黄标车在省内跨市(地)转移登记,并加快开展黄标车禁行管理,包括我市在内,全市5个城市已陆续开展城市中心城区黄标车全天禁行。同时,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
此外,各市(地)环境保护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将配合,以公交车、出租车为重点,每半年开展一次营运黄标车清理整顿行动。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黄标车,严格控制核发《道路运输证》,对营运货车,按照生产周期逐步淘汰黄标车。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在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方面,严格机动车检测设备检定和计量认证;严格检测机构资格许可核发;对检测设备和机构资质超过有效期,改变检测方法、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