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起,买卖二手车有了新规,卖方在二手车交易市场需实名登记,而买方则较以前多了一道程序—需在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开具购车证明。
1月8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乌鲁木齐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二手车交易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加强二手车交易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对二手车交易双方进行更细致的规范。
据介绍,从9日起,所有二手车交易市场必须对进场车辆、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甄别和查验身份证、居住证、便民联系卡、社区购车证明、车辆信息,做到逢人必查、逢车必登。
购车人需购买二手车时,必须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开具购车证明。社区(村)对购车人家庭经济状况、资金来源、购车用途及现实表现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由社区(村)领导审核后出具购车证明。车辆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时,需查验购车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居住证、社区购车证明,并在当日登记上报。
另需注意的是,外地转入车辆需在乌鲁木齐市内开具社区购车证明后,方可正常落户。
交警部门特别提示,在乌市购买二手车,必须先在社区(村)开具二手车购车证明。本市居民在本人居住社区开具。异地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在居住社区开具,不在本市居住的,需在原居住地开具。
二手车购车证明为一车一证,二手车交易市场需凭购车证明方可开具二手车交易税发票,并留存购车证明复印件。二手车购车证明适用于乌市过户、转出、转入车辆办理业务使用。
购车人在车管所各业务岗位办理二手车业务时,需提供二手车购车证明原件供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