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司机杨某习惯性地点了一支烟。吸完烟后,他顺手把烟蒂扔到窗外,谁料到,这一扔竟将自己的货车给引燃了。2月7日傍晚,沪陕高速公路启东东出口附近上演了这样的惊险一幕,熊熊的大火几乎烧毁了整辆大货车及满车的货物。
2月7日,本地驾驶员杨某和朋友一起,驾驶货车前往泰州市体育用品批发市场采购了一批体育用品及儿童玩具。采购完后,当日他们就带着一车货物返回启东。当晚6时许,感觉疲乏的杨某顺手点了一支烟,边抽边开,抽完后,他将烟蒂随手往车窗外一丢,继续开车前行。
刚从沪陕高速启东东出口下来,坐在驾驶室内的杨某突然闻到一股异味。一看后视镜,他大吃一惊。后车厢正冒出一股股浓烟,并伴随着异味。杨某赶紧急刹停车,发现原来是车上装载的货物着火了。车上的货物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另有一些木质和纸质包装物,均为易燃和可燃物质,再加上刚刚高速行车时风力很大,整个后车厢已经被大火吞噬,杨某和朋友无奈地呆立在一旁。
此时,南通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的民警巡逻至惠萍镇大兴路口南侧50米附近,正好看到了这一幕。民警见状,赶忙拿出车上的灭火器帮忙扑救。但是仅靠灭火器已经无法扑灭熊熊大火。民警立即联系消防部门,并设置警戒区域,指挥疏导交通,同时帮着杨某抢救车上尚未起火的物品。
据参与救援的民警介绍,由于车上拉的货物极易燃烧,驾驶员杨某未能及时发现,且车上没有有效的灭火工具,致使消防救援赶到现场时,车子和货物几近全被烧毁(左图)。看着整车的狼藉,杨某悔恨不已,经过初步清点,损失超过10万元。
参与施救的消防专业人员分析,货车起火的原因极有可能是烟头引起,也就是杨某自己扔出去的那个烟头被惯性和高速行驶中的空气流动带到了后车货物上。据介绍,烟头导致的火灾时有发生,在火灾原因中,烟头一直高居第三位,仅次于用火不慎和电气原因。实验表明,在常温常压条件下,燃烧的烟头表面温度可达170℃~300℃,中心温度可达500℃~800℃,烟头被丢弃后,自燃状态下外表温度为550℃~600℃,中心温度为830℃左右。这个温度明显高于其他可燃物品的燃点。根据实验,吸剩的烟头被扔弃后,一般能继续燃烧1至4分钟,这段时间,足够点燃许多易燃物品。
时下正值春运期间,客货运输繁忙,交警部门提醒所有驾乘人员,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开车时请不要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