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凌晨1时45分,省高速交警直属三支队第一大队巡逻民警巡逻至沪昆高速公路余江段时,发现一辆半挂货车停在应急车道,车厢右部轮胎位置正在起火燃烧,有几个人正往起火的轮胎上泼水灭火。交警询问货车司机,才知道这辆集装箱半挂货车上装载的竟然是20吨剧毒物品—液氯。随后,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后迅速将明火扑灭。
原来,这辆浙H牌照的危险品运输车是从樟树出发开往浙江衢州,在夜间0时至6时危险品车禁行时段闯禁行行驶,且未配安全员随车押运,仅驾驶员张某单独驾车运输。驾驶员张某称,这次装货装晚了,夜里10时才上高速,看到路面开始起雾,怕封路要耽搁很长时间,就擅自决定闯禁行,没想到半途发现轮胎冒烟并导致自燃。
目前,该案已移交至余江县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