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大货超载强行冲卡,致十多辆车追尾3人死亡,5月4日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司机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无期。
去年9月16日晚20时20分许,杨某驾驶严重超载(核载32.7吨,实载75吨)的重型半挂车途径104国道永嘉县桥下镇六岙村路段时,遇多部门联合设卡整治超限超载。
杨某停车后,一执法人员踩上半挂车驾驶室外的脚踏板,并示意杨某出示相关证件,但杨某因害怕自己严重超载被罚款,不顾执法人员还站在车上,驾车冲卡逃跑。
期间,执法人员使用喊话器劝告杨某停车接受检查,但杨某置之不理,反而加速窜逃,违章变更车道、超速、闯红灯。
后参与追赶的执法人员电话通知永嘉县某燃料公司人员帮忙开辆车停在前方路上拦截半挂车,该公司内的一辆铲车被开出停放在104国道线该公司前。
铲车的阻拦,使从瓯北往乌牛方向行驶的十余辆车辆不能通行而停在路上。杨某驾车至该路段时,发现其前方道路状况后采取制动措施,但因车速过快,加上严重超载,该车不能及时刹住而撞向停在路上的十多辆车,引发连环相撞。
部分被撞车辆起火爆炸,车内3人死亡,多人受伤。
经鉴定,三名死者均系生前活活烧死,事故造成车辆损失达776737元。
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杨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经济损失六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