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山东省莱芜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监管科技化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莱芜市重型载货汽车或半挂牵引车将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和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2015年5月份之前,已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卫星定位终端的重型载货汽车或半挂牵引车,但未能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数据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
同时,莱芜市将严格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的审核工作,凡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装置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的重型载货汽车或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