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黄石市环保局获悉,《黄石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方案》强调,6月30日前全面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年底累计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50%。
《方案》所提出的目标是,2015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增加,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0%以上。
要达成这一目标,必须对工地污染、道路扬尘、机动车污染、秸秆垃圾焚烧、燃煤小锅炉五大污染源进行治理。加大对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国控、省控重点工业企业和燃煤锅炉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排放;对城区现有的钢铁、水泥等行业实行限期治理,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实施限产限排或者关停;企业厂区堆场必须采取密闭储存或防风扬尘措施。
针对6月底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目标,黄石市车管所负责人介绍,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原则上是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记者从黄石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6月30日之后,黄石中心城区将禁止黄标车通行,一旦违反规定,将罚款100元扣3分。
黄石市环保局污防科科长刘蓬介绍,防治目标将分解到(市、区)、开发区。各县市区将每半个月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工地扬尘排放和重点企业排污等信息。对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工作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