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宿州市萧县交警部门在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
整治统一行动中,查处了一起未取得校车标牌从事接送幼儿园
学生的违法行为,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张某进行了处
罚,对涉案学校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6月16日16时许,萧县交警酒店中队执勤民警在酒店乡殷楼村
段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皖LZL6XX的小型面包车挡风玻璃
贴膜颜色较深,遂拦停该车准备做进一步检查。车门打开的瞬
间执勤民警们发现车厢内坐的是一群未成年的孩子,在面对民
警们的询问时,驾驶员张某以“所拉的都是本村的孩子,只是
顺路把他们带回家”为借口搪塞民警,从驾驶员眼中流露出一
闪而过的不安中,民警们断定事情绝不是那么简单,遂把该车
及驾驶员张某带至了中队。
经民警们教育引导及政策攻心,驾驶员张某对自身的违法行为
供认不讳,交警部门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
一款之规定对驾驶员张某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的
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并向其所属学校下发了整
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