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出台,明确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公路,不准批准开通农村客运班
线,暂停校车运行。
《方案》明确规定,今年8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所有乡道及
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存在公路安全隐患
的路段数量和分布情况。加强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
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
治理。根据管养公路等级、交通流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对
公路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坚持动态排查、定期复查,完善公路
安全隐患基础数据库;2017年底前,完善现有普通国省干线
安全设施,分步启动新增国省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全面完
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
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及其他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2020
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
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公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在隐患整治到位前不得批准开通农村客运班线,教育部门要
暂停校车运行。已开通的要优先治理相关重大安全隐患,
整治到位前要合理调整线路。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线路且途
经的农村公路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暂停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