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将从源头上直接封死货车超载现象的发生,货物运输源头再也不能置身事外。对广东陶瓷企业来说,《治理办法》对超载现象惩罚力度的加大,或将导致物流成本的增加。
此《治理办法》规定,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必须在货物装载场地安装称重设备,并确保称重设备计量性能准确。规定使用强制检定称重设备的,应当定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报检定。必须对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非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的驾驶证。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违反《治理办法》,将会受到20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处罚,并责令改正。未在货物装载场地安装称重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校准合格的称重设备或者未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的强制检定称重设备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源头单位如果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处以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