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城巴在佛山大道南乐从会展中心路段行驶时,左侧一运载钢材的货车突然刹车,车上多根钢管飞出,将城巴左侧车窗洞穿,造成5名乘客轻伤。
所幸只有几名乘客轻伤,但这场从天而降的钢管惊魂,一定让车内的司机乘客狠狠捏了把汗,难保不留下什么阴影。而两个月前,顺德陈村的一名男子,就远没这么幸运,骑着电动车在佛陈路等红绿灯时超车,被一辆装载钢板的货车露出的钢板边角割喉,当场死亡。
城巴瞬间变“刺猬”、露出车尾的带血钢板,一幕幕让人心惊肉跳的事故惨剧生生刺痛了人的眼睛。在诟病横冲直闯的大货车为马路杀手时,类似装载着钢管、钢材等重物的货车,很容易在掉以轻心中沦为潜在的马路暗器杀手。
钢铁、铝材是佛山的重要产业之一,当每天拉着钢材钢板的货车从一家家企业工厂鱼贯而出时,一个紧急刹车,如果安全固定不到位,或者是超限,就可能引发一场悲剧。而此类事故中,货车往往安然无恙,不幸的是偶然经过的路人。
任何可能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隐患苗头,都应该未雨绸缪地提前掐灭。类似事故已经不止一起,这类货车的安全问题谁来管理?《公路法》规定,超过汽车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交管部门尤应担起主责。如钢板露出车尾,就是明显的超限,为何此车还能大摇大摆地在马路上等红绿灯?这说明治理超限超载时,专项整治的“运动式”执法绝非一张密不透风的安全网。遇到关键节点时撒一把网,平时收住网,肆意超限的车辆不是照样在马路上招摇过市。
既然无法寄望某些货车主或企业主规规矩矩行事,就必须得靠常态化的严格执法倒逼其遵规守法。但此类装载货车一个显著问题是,即便没有超限超载,货物固定不当,或者随意扔车上没有任何固定,也是隐患丛生。
这当然是车主本身安全意识不到位的问题,何况法律对此细节性隐患也没有相关要求和规定。一辆货车急刹车飞出钢管,谁能保证不会出现第二次、第三次的钢管横飞。因此,有关执法人员在严格按法律法规执法外,对于承载重物却未安全固定的车辆,及时拦下提醒、警戒乃至采取一定措施,是维护路人安全十分必要的。而从货物源头处告诫警醒,让此类车上不了路,交通安全网便更牢固。
仅乘客受轻伤的幸运,掩盖不了这类问题的潜在危险。但愿我们在看着马路上一辆辆载重货车经过时,不是见而生惧,避而远之,总担心害怕着车上的钢板会不会割到人、钢材会不会飞出来。这种安全感,自己无法营造,唯有车主的自觉和相关部门的常态治理和贴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