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上7点45分,泉港交警大队南埔中队民警在通港路倒桥设卡时,
拦下一辆车牌号为闽C823××的校车,民警在检查校车司机的驾驶证
时发现,一股酒气扑鼻而来。在随后的上车检查中,民警发现这辆车身
外写着“育英幼儿园”标识的19座校车上坐着1名老师和12名幼儿,从
司机口中了解到,他准备前往仙境村方向,将他们送到幼儿园。为了保
证学生上课时间,民警联系有校车驾驶资格的司机把儿童先行送到幼儿
园,并将该驾驶人带回进行处理。
民警在检查校车时发现司机有酒驾的嫌疑,需要做酒精测试,民警决
定将司机带到中队做进一步的核查。
一到队部,一直“嘴硬”说没喝过酒的司机改口了,交代说前一天晚上
在家里喝了点白酒。经酒精检测证明,司机的体内酒精含量达到
69mg/100ml,比 20mg/100ml的酒驾标准高出两倍多。
泉港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司机林某处以1000元的罚
款,还记12分,吊扣驾驶证6个月,注销校车驾驶资格。“在当前从严
治理整顿校车的形势下,驾驶人林某无视交通法规,而且酒后驾车运送
儿童,性质极为严重。”民警说,泉港交警部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为,为创造良好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