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上此次的车辆,今年以来已经有34辆车被起诉拖欠ETC通行费。”昨天,在一起物流公司车辆被起诉拖欠ETC通行费的案件结束后,汉阳区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武汉晚报记者。
卡车之家配图
根据原告方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被告方东西湖区某物流公司下辖的5辆车,自2010年以来,欠缴ETC通行费总计2万余元。在屡次追缴未果的情况下,原告方提出诉讼,要求根据武汉市第210号政府令,由被告缴纳下辖车辆拖欠的ETC通行费用。被告在庭上承认了欠费情况属实,但表示自己只是被挂靠的公司,并非实际车主,拖欠费用应由实际车主缴纳。
汉阳区法院行政庭吴勇胜庭长告诉记者,对于车辆欠费导致挂靠公司被起诉的情况,他们今年已经受理多起,共涉及34辆车,金额达20余万元。吴勇胜表示,车辆与挂靠公司达成协议后,车辆的路桥费征收法律责任主体也随即变更为挂靠的公司,因此在拖欠通行费而被起诉的情况下,挂靠公司将承担责任。
此外,记者还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处获悉,“未来还有近百位车主,将因为拖欠ETC通行费用而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