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广巴高速公路旺苍西收费站发现,一辆办理了ETC业务的一辆客车每次过路费与车型不一致。经警方调查,上述车主在办理ETC业务时利用假行驶证更改车型,半年内偷逃高速过路费达2万余元。
据广巴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介绍,该客车每次经南部往返旺苍时,费用与车型不符合。随后,高速交警核实,该客车属于三类车型,而收取的是二类车型的费用。
10月27日,广巴高速公路向旺苍县公安局嘉川派出所报了案。通过调取车辆信息、ETC使用记录等资料,确定车主王某,在某银行网点办理了ETC业务,提供给银行的行驶证信息是二类车型。
经查,王某跑客车时听到朋友说,银行办理ETC业务只认行驶证上所核定的车型。由于降低车型后能节约过路费,于是王某在成都某地办理了假行驶证。
目前,车主王某补缴了偷逃的过路费,已被取保候审,假行驶证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