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府近日出台《兰州市能源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规定,兰州市将分三个阶段优化调整能源消费结构,2017年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0%以下,显著降低对大气环境的负面影响。2016年底,全市范围内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
2017年 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0%以下
根据规划,2015年,兰州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8%,天然气(不包含煤制气)消费比重达到5%以上;2016年底,全市范围内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2017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保持在18%以上,天然气(不包含煤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7%以上,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0%以下。远期目标,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和总量控制取得明显成效,能源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升,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
兰州市将加大火电、炼油和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力度,要求环保设施不能达标运行的火电企业,不能享受国家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电网企业不调度其发电。 同时,全面整治城镇燃煤小锅炉。近郊四区禁止新建原煤散烧锅炉,远郊县区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原煤散烧热水锅炉;全市现有的10蒸吨以上原煤散烧蒸汽锅炉和7兆瓦以上原煤散烧热水锅炉限期完成环保改造,同时推广应用洁净煤和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启动永登、榆中、皋兰县城供气工程
兰州市将优化调整能源消费结构,逐步减少城区燃煤消耗量,降低燃煤污染。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区域。
同时,兰州市将加快天然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扩大天然气使用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天然气应用范围,进一步完善兰州市周边地区的供气支线和配套城市管网,重点完善中心城区天然气管网,调整及定远片区供气工程,实施永登、榆中、皋兰县城供气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