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北京环境保护局公布关于征求北京市地方标准《重型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第VI阶段)》(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此次征求意见的单位有38个,其中车企有东风、上汽、北汽、重汽、江淮、宇通、江铃等,零部件企业有康明斯(中国)、潍柴、玉柴等。上述单位须在2015年12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给北京环保局,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本标准与(国III、IV、V 阶段)国标相比,主要修改内容有:
— 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
— 增加了装用以柴油和天然气或LPG 作为燃料的双燃料发动机的气态污染物和颗粒污染物的测量方法;
— 改变了测量方法,试验工况由WHSC(稳态循环)、WHTC(瞬态循环)和WNTE(非循环工况)工况所构成;
— 增加了颗粒物数量测量和限值要求;
— 加严了OBD 和NOx 控制系统的技术和限值要求;
— 增加了耐久里程和时间的要求。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重型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第VI阶段)(征求意见稿)
3、重型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第VI阶段)(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意见反馈表
重型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第VI 阶段)(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燃式发动机以及以天然气(NG)或液化石油气(LPG)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和颗粒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以及环保核准要求、环保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在设计车速大于25km/h 的N2 和N3 类,及车身长度大于6m 的M3 类机动车的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691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
GB/T 373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T 17692 汽车用发动机净功率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30.1、GB/T 15089-2001、GB17691和HJ43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发动机试验循环 engine test cycle
指发动机根据稳态工况(WHSC试验)、瞬态工况(WHTC试验)或非循环工况(WNTE试验),按照规定的转速和扭矩进行试验的程序。
3.2 辅助排放策略 auxiliary emission etrategy(AES)
指为特定目的和适应特定环境和/或运行条件而触发并替代或修改基础排放策略且仅在此特定条件下运行的排放控制策略。
3.3 基本排放策略 base emission strategy (BES)
指除“辅助排放策略”触发以外、在发动机所有速度和负荷范围内采用的排放控制策略。
3.4 连续再生 continuous regeneration
指持续发生或在每个WHTC热态试验中至少发生一次的排气后处理系统再生过程。
3.5 周期性再生 periodic regeneration
指发动机正常运行期间,排放控制装置不超过100小时便周期性发生的再生过程。
3.6 车载诊断(OBD)系统 onboard diagnostic system
指排放控制用车载诊断(OBD)系统,简称OBD 系统。它应具有识别可能存在故障的区域的功能,并以故障代码的方式将该信息存储在电控单元存储器内。
3.7 OBD 系族 OBD family
指制造商划分的采用与排放相关的相同故障监测和诊断方法的发动机系统。
3.8 除氮氧系统 DeNOx system
指设计用来降低排气中NOx的后处理系统(例如,被动或主动式的NOx稀燃催化器、NOx捕集器、SCR系统)
3.9 篡改 tampering
指关闭、调整或修改包括软件或其它逻辑控制单元在内的车辆排放或动力系统,并导致车辆排放性能恶化(无论有意或无意)。
3.10 NOx 控制报警系统 warning system for NOx control
指当NOx控制系统没有正常使用、出现故障或篡改后提醒驾驶员的报警系统。
3.11 在用监测频率 in-use performance ratio IUPR
指一个或一组监测器监测故障的次数与对应驾驶循环监测次数的比值。
3.12 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 portable emissions measurement system
指满足本标准附件JB要求的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
3.13 诊断仪 scan-tool
指按照本标准的要求,用于OBD通讯的标准化非车载外接测试装置。
3.14 有效寿命 useful life
指保证符合有关气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限值的行驶距离或使用时间,由表3给出。
3.15 全寿命 full life
指从使用到报废的周期。
3.16 壁流式颗粒物捕集器 wall flow diesel particulate filter
指所有尾气流经其壁面并过滤排出的颗粒物捕集器。
3.17 永久故障码 permanent fault code
指当前命令故障指示灯(MI)点亮确认的失效代码,该代码被存储在不可擦除随机存储器中,且
该代码无法通过外部工具删除。
3.18 失效装置 defeat device
指一种装置,它通过测量、感应或响应汽车的运行参数(如车速、发动机转速、变速器档位、温度、进气支管真空度或其他参数),来激活、调整、延迟或停止某一部件的工作或排放控制系统的功能,使得汽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排放控制系统的效能降低。
4 技术要求和试验
4.1 基本要求
4.1.1 排气污染物控制
4.1.1.1 任何能影响气态和颗粒污染物排放的发动机系统和零部件,在设计、制造和组装上,应使发动机在有效寿命期内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发动机在任何情况下按附录C 和附录E 进行测试时都能够满足表1 和表2 限值的要求。
表1 发动机循环排放限值
表2 发动机非循环排放限值
4.1.1.2 制造商应确保安装在车辆上的发动机有效寿命期达到表3 所规定的里程或时间,以先到者为准。
表3 车辆有效寿命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