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苏州市新媒体联盟,发布了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倡议书,向超过500万微信用户倡议:“不做交通‘恶人’,拒绝危险驾驶”。
今年以来,相继发生了成都女司机因“路怒”被打、应急车道被占用延误伤者救治、北京二环路摩托车飙车等涉及交通问题的社会事件,引发了舆论对汽车文明、交通规则意识的热议。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的正式实施,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等一系列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也引起了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再次关注。
在这样的背景下,11月初,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2015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公布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要求全国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被远光灯晃眼、前车随意变道差点追尾、喝了酒却不找代驾、超速飙车、占用应急车道、闯红灯……在开车时,你是否遇到过类似这样的恼人现象?又或者,你是否因为开车习惯太差而被其他司机按过喇叭?今天起,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特别联合了苏州最主流的32家新媒体,发起“不做交通‘恶人’,拒绝危险驾驶”的微倡议,通过向社会呼吁,拒绝酒驾、毒驾、“路怒症”、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人们对文明交通的意识,坚决不做交通“恶人”。
据介绍,这一次苏州交警支队联合的苏州市新媒体联盟成员主要有苏州发布、苏州公安等16家政务微信公众号,苏州城市商报、姑苏晚报等8家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苏州微生活、无线苏州等8家社会商业微信公众号,面向微信粉丝用户超500万人次。
除了联合新媒体加强交通文明宣传,近期,苏州交通管理部门还将开展一系列查处行动,加大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