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宁夏将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更好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
宁夏现有各种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校车443辆,涉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224所,服务在校学生包括幼儿3.2万多人。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共25条,明确了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确立了财政投入制度,明确了校车服务提供者、学校及家长的权利义务。
《办法》规定,设区市县政府应当发展、完善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通过增设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增加班车班次等方式,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公共交通又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应当保障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办法》要求建立校车档案,制定校车安全接送方案,与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接送合同。使用校车应当依法取得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应当严格按照核定人数和规定路线、停车站点进行接送,禁止超员。
《中国教育报》2016年9月5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