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改委近日公布《“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方案》,进一步推行新疆“电化新疆”计划。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成为首批试点,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14200辆,需要新建充电站100座,充电桩7300个。
《规划方案》显示,新疆将逐步推广采用纯电动汽车。到2020年公交车更新、新增使用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80%,新增的BRT车辆要全部购置纯电动汽车。同时,建设物流车、环卫车以及旅游通勤车的专属充电站。
针对出租车,将在密集载客区等区域合理布局建设快速充电桩,预计到2020年在全疆可新增30个公共充电站和10900个公共快速充电桩。对于私家车主,新建住宅小区要求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现有住宅小区,按照比例配建充电桩,以此扩大私人购买使用电动汽车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