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发布公告。告知显示,苏州金龙公司申报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补助资金5.19亿元。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财政部将追回苏州金龙2015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5.19亿元,并拟按违规问题金额的50%对公司处以2.6亿元的罚款,同时从2016年起取消苏州金龙中央财政补助资格,何时恢复将视其整改情况并按照程序重新予以审批。
经初步估计,此次财政部行政处罚举动将直接减少苏州金龙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5亿元,对苏州金龙2016年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较大影响。
以下为财政部下发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的《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