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9月21日治超新规全国统一执行以来,各地都出现政策落地难的情况。
10月21日起,四川地区的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小编就此咨询了收费站的相关工作人员。
(一)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0千克。
2、三轴货车、汽车列车,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7000千克。
3、四轴货车、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000千克。
4、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3000千克。
5、六轴及六轴以上的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千克。
(二)行驶普通公路的四轴货车也是31吨!
1、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000千克;后单轴中置轴列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5000千克;四轴铰接列车、全挂列车、后双轴中置轴列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000千克;
高速 普通公路两套标准不一样
怎么执行呢? 高速36吨, 下了高速怎么办呢??
从上述的条例来看,我们可以看到两条信息量比较大的内容。首先,四川地区的四轴车限重有别于其他地区,其他地区将行驶在高速公路的四轴车车货总重限制在了31吨,而四川地区按照36吨执行。
这是全国都要实行4轴车一律36吨的前奏吗?
前四后八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