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获悉,工信部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和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四家有牌无车的新能源车企做出处罚。
据悉,本次处罚包括责令停止相关车型,暂停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并将问题车型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剔除和责成公司整改的三个处罚决定。
其中,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被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KLQ5020XXYEV5型纯电动厢式运输车、KLQ5040XXYBEV型纯电动厢式运输车、KLQ6129GAHEVC5型混合动力城市客车等6个问题车型,是受罚的四家企业中被停止生产和销售车型最多的一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