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广州计划从今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24小时禁行黄标车。这意味着,广州从2009年开始分阶段对黄标车限行以来,最终实现了全面禁行黄标车。
昨日,市环保局网站挂出《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其中明确:从2017年5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剩余黄标车约2万辆,仅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0.9%,但所产生的污染较重,全面禁行黄标车是广州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的必须途径之一。
《通告》提出: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但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等单位在2016年编制的《广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报告》,机动车排放是广州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的第一大来源,占比42.9%;广州市2015年度大气细颗粒物(PM2.5)来源解析研究成果表明,机动车排放是我市环境空气中二次PM2.5的第二大来源,占比19.3%。
监测显示,2016年,与机动车排放密切相关的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虽较上年有所降低,但仍未达到国家标准。有关研究结果表明,1辆达不到国Ⅰ标准的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国Ⅳ车的28倍,国Ⅴ的3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