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夕,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凤英聚焦汽车与交通安全,就完善汽车与交通安全法律政策递交提案,以下是提案原文:
概要:
2016年,我国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36辆私家车,成都、深圳、苏州等城市每百户家庭拥有私家车超过70辆,这一方面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巨大便捷;另一方面,汽车与能源、汽车与道路交通、汽车与环境污染、汽车与人文、汽车与交通管理的矛盾日渐突出,而安全问题成为这一系列矛盾的核心。建议通过完善汽车与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标准,以适度超前的标准和法规应对汽车社会和智能交通时代的安全挑战。
第一,完善国家法律政策中关于汽车主被动安全的标准体系,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产品,加强交通安全执法力度;第二,将智能汽车相关安全标准纳入立法计划,为无人驾驶汽车做好制度准备;第三,加强对智能交通安全体系的标准建设,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经验,以前瞻性的技术研发体系保障为基础,建立完善智能交通安全体系方面的法律政策环境;第四,推进电商\快递物流\共享经济与城市交通管理相关的政策法治体系建设,加强各类快递物流用车、网约车、各种分时租赁类车辆的规范化运营、停车管理;第五,重视汽车与行人和谐共存,推进行人保护相关标准的进程;同时加大对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倡“安全为先”的汽车消费理念。
一、现状:汽车保有量及驾驶人数迅速增长,安全问题突出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提高,汽车正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必备品。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9亿辆,其中汽车1.94亿辆,新注册量和年增量均达历史最高水平——2016年新注册登记的汽车达2752万辆,保有量净增2212万辆。全国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的城市达49个,保有量超过300万辆的城市有6个。
与此同时,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3.6亿人,汽车驾驶人超3.1亿人。从驾驶人驾龄看,驾龄不满1年的驾驶人3314万人,占驾驶人总数的9.27%。
机动车及驾驶人数量迅速增长,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不容忽视的安全挑战。国家统计局网数据显示,从2010年开始算起,我国每年都发生约20万起交通事故,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约有数十万人,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达上万亿。
此外,集交通运输、服务控制和车辆制造为议题的智能交通时代即将来临,一方面对我国的汽车智能化安全技术提出新要求;另一方面也对我国现有交通法规和交通管理执法系统提出新挑战。
二、问题:如何更安全、文明地进入汽车社会
按照国际惯例,当每百户居民汽车拥有量达到20辆以上,就进入汽车社会。2016年,我国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36辆私家车,成都、深圳、苏州等城市每百户家庭拥有私家车超过70辆,已完全进入汽车社会。
此时,汽车与能源、汽车与道路、汽车与环境、汽车与人文、汽车与交通管理的矛盾日渐突出,而安全问题成为这一系列矛盾无法绕开的核心和挑战。
汽车社会的安全问题一方面与道路交通设施跟不上机动车快速增长,交通管理法规与执法手段不适应有关;但更重要的问题,是身处其间的“人”安全意识不到位。
以汽车消费为例,我国消费者在购车时,前三位的考虑因素为价格、舒适配置、燃油经济性,购车前仅有36%消费者重点关注汽车安全,对安全的重视程度远低于欧美消费者。在欧洲,购车之前约有47%的消费者会提前去了解车的安全性能,德国这一比例则达高到70%。
在日常行车时,我国驾驶员多存在交通规则意识不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限、随意变道加塞行为时有发生,造成诸多交通事故。尤其是近两年驾龄不满1年的新手司机快速增加,占比接近10个百分点;有统计称,中国车祸造成的原因70%以上是新手考取驾照但没得到有效驾驶技能培训及理论知识不过关造成的。
“人”的因素之外,如何将日益进展的汽车智能化技术和先进的信息技术、数据通讯传输技术、电子传感技术、控制技术等有效地集成运用于整个地面交通管理系统,发挥其在交通安全方面的潜力,不仅存在技术创新的难题,也存在法律制度和管理执行的挑战。
此外,互联网经济如电子商务/共享汽车/共享单车等新实体经济,在为人们提供生活方便的同时,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新问题。
三、建议:完善汽车与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标准,以适度超前的标准和法规应对汽车社会的安全挑战。
1、提升汽车主被动安全标准门槛,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产品。
机动车安全标准方面,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是我国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实际上起着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技术法规的作用。该标准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2年,与欧洲、北美等国家相比,GB7258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建议将电子稳定系统(ESP)和胎压监测系统加入该标准中,强制要求所有在我国生产的乘用车、轻型车都安装ESP和胎压监测系统。
同时,加强佩戴安全带执法力度。调查表明,发生正面撞车时,佩戴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1993年7月,我国开始强制使用安全带,要求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但在实际行驶过程中,前排使用安全带卡扣,后排乘客、长途客运乘客不系安全带等行为时有发生,交通部门又难以全面落实这项工作,因此建议建议交通部门加大对驾驶员/乘客强制使用安全带的执法力,可采取计分不记罚的手段,促进安全带规范使用,提升行车安全系数。
在未成年交通安全方面,目前,上海、山东、深圳等地已率先强制使用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加入立法执法范畴,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驾驶座位;未满4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应该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建议将“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并在全国范围内执行。
2、将智能汽车相关安全标准纳入立法计划,为无人驾驶汽车做好制度准备。
智能化是未来汽车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与传统汽车不同,它是一个跨领域、跨行业、跨学科、跨地域的产业,涉及面广,复杂度高,变量庞大,参与主体不仅有传统汽车上下游厂商,还包括如谷歌、微软、百度、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
鉴于此,目前,欧、美、日等汽车发达国家都已着手制定智能汽车相关标准。2016年,我国工信部、交通部等部门将制定智能汽车技术标准和产业规划纳入工作重点。这其中,以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为目标的汽车安全系统是重重之中,建议国家及早确定自动泊车技术、自适应巡航技术、智能互联技术、V2X技术、HMI交互技术、信息安全等涉及到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的技术标准,并纳入立法计划。
同时,建议汽车厂商在现有产品上逐步推广如倒车雷达/倒车影像,防油门误踩系统、移动物体检测系统、全景影像、前方放碰撞紧急制动系统、车道偏离预警、侧方盲区报警、超速提醒器或最高时速限制器等智能安全装置,保障用户行车安全之时,也能提高消费者对于汽车安全的关注度。
3、加强对智能交通安全体系的标准建设,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经验,以前瞻性的技术研发体系保障为基础,建立完善智能交通安全体系方面的法律政策环境。
智能交通系统是未来交通系统的发展方向,是基于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面向交通运输的服务系统,突出特点是以信息的收集、处理、发布、交换、分析、利用为主线,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多样性的服务。
2015年底,欧盟标准化机构完成了车辆信息互联基本标准的制订,该标准将确保不同企业生产的交通工具之间能够相互沟通,并能与道路基础设施沟通。
而在我国,智慧城市的建设中,有关智能交通的推荐性标准如《电子收费车道系统技术要求》、《道路交通信息服务交通状况描述》、《道路交通信息服务交通事件分类与编码》等已经出炉并实施。但在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信息安全测试标准和规范、信息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仍需做大量工作要做。
建议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经验,以前瞻性的技术研发体系保障为基础,建立完善智能交通安全体系方面的法律政策环境。同时,加大对道路车辆传感器、视频摄像、智能交通信号设备等交通公共设施的投入,为智能交通做好硬件保障。
4、推进电商\快递物流\共享经济与城市交通管理相关的政策法治体系建设,加强各类快递物流用车、网约车、各种分时租赁类车辆的规范化运营、停车管理。
2016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5.16万亿元,同比增长26.2%,同期,中国快递业完成了近4000亿的收入,运送了超过300亿包裹,解决200万就业。可以说,以电子商务、快递业、共享经济为主的“互联网+”新实体经济快速发展,推动了中国经济转型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但也要看到硬币的另一面:快递车\送餐车\共享汽车\共享单车给交通管理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尤其是在一些交通密度大、混合度高的道路上,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对交通管理的挑战性更大。
目前,一些地方如上海、云南等地针对快递车\送餐车\老年代步车已出台了相关的标准和条例。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各类快递物流用车、网约车、各种分时租赁类车辆的规范化运营和停车管理,重视最后一公里的安全问题,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有序、高效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
5、重视汽车与行人和谐共存,推进行人保护相关标准的进程;同时加大对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倡“安全为先”的汽车消费理念。
鉴于我国存在道路密度低、人口密度大,摩托车、低速电动车、自行车数量惊人,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密度高,展开机动车行人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2010年,我国发布了推荐性国家标准GB/ T 24550-2009 《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C-NCAP在2018版则对于行人的头部(包括成人和儿童)和腿部(上下腿型)保护性都提出了详细的试验方案和评分标准,建议在未来3~5年内将行人保护相关标准由推荐性标准升级为强制性标准。
强化对驾驶员培训行业的管理和整顿,增强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和交通规则教育,尤其是对刚拿到驾照新驾驶员,倡导经过6~8小时的专业教练实路陪练后放可独自上路,提升全社会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文明出行,从学校儿童到社会老人,进行系统化的安全出行教育和培训。
此外,也建议我国汽车生产厂商在安全理念宣传和引导上下功夫,在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中,倡导“安全为先”的汽车消费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