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下午5点过,又到了孩子放学的时间。当时,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在桐梓林一带巡逻时,发现一辆黄色中巴车停靠在一小区旁,正当警务人员准备告知此处不能停车时,意外的一幕出现了:几名背着书包的小学生,依次从车上走了出来。
随后,民警上前询问情况,司机宋某则变得吞吞吐吐。最后,他承认是在用这辆中巴车充当校车接送小学生回家。宋某解释,他是成都一家运输企业驾驶员,是临时接到任务过来的,“之前是大巴车在接受。”
然而,他却忽视自己没有校车驾驶资格,车子也没取得校车标牌,这车纯粹就是一辆“黑校车”。对此,成都交警队将该车暂时扣押,并传唤了该涉事运输企业负责人接受调查。
18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一分局见到了该企业负责人罗某。罗某称,公司与这所学校早在2012年便签订协议,使用该公司大巴车充当校车接受学生,“那时候,《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还没出来,后来又一直没吃透规定,就没去申办校车服务的相关资质。”
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吴晓乔介绍,该中巴车并非专业制式校车,驾驶员农业未取得校车驾驶的相关凭证,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对涉事运输企业处以1.5万处罚,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治,同时还会将情况上报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此外,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专业制式校车与普通车辆存在较大区别,其座间距离、逃生门设置等安全技术,都是根据学生体质进行设计的,在发生意外时,能更好的保护孩子少受伤害,“但非法校车则不然,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