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与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沟通,督促其把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情况纳入考核范畴,督促各学校积极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合交警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校车和驾驶人的日常管理。
充分依托护校岗,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组织警力不定期开展校车集中整治行动,采取重点路段线上巡、重点时段点上查、重点车辆面上控的勤务模式,建立点、线、面立体式管控体系,严格查处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积极组织民警深入各中小学校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上交通安全课、播放安全事故警示片等形式对中小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上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