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货车司机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目的竟然是在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检查时留下假证、一走了之。10月17日,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九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太佳高速晋陕省界收费站查处了这样一名奇葩司机。最终,当事司机被处以5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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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上午10时许,民警在太佳高速晋陕省界收费站执勤时,对甘G223××重型半挂牵引车及其牵引的挂车进行例行检查。司机和随车人员是一对夫妻,两人起初对民警的检查很不配合。民警耐心说明情况,司机随后拿出了牵引车行车证、挂车行车证等证件。经确认,牵引车行车证无异常,但民警在查看挂车行车证时,凭着多年的执法经验,他们发现了问题:该行车证的字体与正常行车证的字体明显不符,而且在阳光照射下查看,此证还缺少防伪标识。
民警向这对夫妻说明情况,要求他们说明问题,但其依旧拿出不配合、不承认的态度,情绪激动。
必须拿出更有力的证据。两名民警当场将此证的信息在公安网进行比对。经比对,该车的挂车行驶证于2016年6月申请过证件补办,也就是说,该挂车行车证发放日期应该是2016年6月,而眼前证件的发放日期居然是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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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面前,司机张某承认,挂车驾驶证是他花钱买的,目的是应对交警检查。也就是说,如果因交通违法遇到交警检查,暂扣其挂车行车证,且民警又没有及时辨识出此证系伪造,他将不理会交警,以达到逃避处罚的目的。
当日,因伪造机动车行车证,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九大队对张某处以罚款5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没收伪造证件。
高速交警提示
为遏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多发态势,切实消除辖区交通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和交通环境,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正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压事故、整秩序、保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精准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我们奉劝那些有各种“打算”和“手段”的司机朋友,在“火眼金睛”的民警面前,在“高效智能”的设备面前,还是收起自己的小伎俩,遵规守法,规范行为,安全驾驶,利人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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