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贾师傅驾驶运输铁粉的车辆篷布遮盖严严实实,不抛洒不遗漏不飘扬,从山东到河北省经过唐山滦南县,超限检测认定超限16.2%交警罚款300元记3分,认罚没有意见。可滦南县交通运输局治超站监督卸货后,必须再交罚款5000元,不交就不放行。4天后贾师傅实在熬不过,无奈自认倒霉交钱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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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人员准备数张纸,根本不知道上面写的啥,有的还是空白纸,不容多问多看,只管让贾师傅在指定地点签名按指印。
钱也交了,名也签了,指印也按了,滦南县交通执法给一张《河北省罚款统一收据》,罚款理由竟是“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密蔽措施 造成污染”。贾师傅运输铁粉已遮盖篷布,采取了密闭措施。运输铁粉属光明正大,滦南交通为何要求采取“密蔽”措施,百思不得其意。
所谓造成污染更是空穴来风,铁粉吨价超千元,少一公斤企业都要司机赔偿,运输铁粉都是小心翼翼生怕缺斤少两,车厢严实尘土不落,而铁粉属重物风吹不动,污染纯属执法人员想象。
5000元罚款仅出具一张收据,滦南县交通采取“陷阱”式执法,违反法定程序,他不仅是掠夺司机的钱财,更严重的是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使滦南交通形象受损。
期望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规定,查看滦南交通执法全程记录仪,纠正滦南交通执法乱象,退还罚款,追究交通执法人员责任,给司机一个公平说法,营造滦南良好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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