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油耗子,我相信每一位卡友都深恶痛绝。在以往的案例中甚至出现不少油耗子直接群殴卡友的现象,也许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导致此类油耗子越来越无法无天。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最新法规,对此类犯罪行为有了更加明确的指导,一律严惩不贷。
偷窃燃油 从重论处2018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惩治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犯罪有了明确的量刑标准与法律依据。
其中,第一条中明确指有图中所列犯罪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根据刑法解释,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便是未造成严重后果,也要至少三年的有期徒刑。
第二条,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盗窃油气行为,以盗窃罪(未遂)追究形式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为了让大家能够清晰看到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我们做了一个图表参考,最高判无期。
从本次发布的条例第五条来看,其中指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油气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加工、代为销售等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也许是以前偷油犯罪成本太低、对于偷油行为的量刑标准不是特别明朗,导致油耗子一直有恃无恐,甚至是直接动手殴打、冲撞车主。在一个和谐健康的社会中,绝无法外之地、也绝无法外之人。与此同时,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执法力度,不要让法律成为一纸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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