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联手当地6家公交企业推出了守护车项目,旨在为走失的老人、儿童提供帮助。2018年12月24日,记者从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了解到,苏州全市共4900多辆公交车、7900余名驾驶员和管理人员投入到该项目中。自12月19日项目启动后,目前已经接到至少7起求助。
借助于之前民间流传的谣言,苏州有关方面此次推出的守护车项目,可谓因势利导,既体现了对民意的充分尊重,又合理的运用了优势资源,其做法值得充分的肯定。在公交公交推出走失者守护站,使之成为走失老人、孩子的临时庇护所,无论在现实需求上,还是效果评估上都值得期待。
公交设立走失者守护站具有独特的优势,也是相关方面将民间动议转化为实际措施的最大考量。一方面,公交车覆盖范围大,而且接触面广,信息反馈速度快,力量整合较为全面,具有不可比拟的资源优势,可以将自身的功能发挥到极致。另一方面,公交车属于一个流动的小社会,可以最大化激发起公众参与的热情,对于倡导更多的人参与和支持公众参与,可以发挥独特的平台作用。除了达到宣传的扩散的效应外,还可以为走失者真正提供稳定、可靠和安全的保障。
尽管没有比较权威的统计数据,但全国每年走失的人员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个公开的全国性统计数字。一个可供参考的数据是,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的统计,2001年该市各级治安部门共受理登记失踪人员9627人次,而1995年的总失踪数仅为4526人次,上升了2.13倍。在走失的大量人员中,尤以老人和小孩子的数量最多,2016年民政部发布的《中国老年人走失状况白皮书》显示,每年全国走失的老人为50万人;儿童走失和失踪的数量也相当庞大,这其间很多人再也没有被找回来,一个完整的家庭就此破裂,而走失者的权利和生命状况也令人忧虑。
防走失是预防失踪和拐卖行为的前提条件,其重要性不言自喻。走失守护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全民的参与,更需要利用优质平台进行社会资源的整合,以达到共治共建的整体效果。尽管从道德与法律的双重角度而言,防走失是每个人应有的基本义务,也是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比如公交车在没有实施守护车项目前,也会和也应当为走失老人、儿童提供帮助,但项目的实施却将责任不断固化与提升,也能让业内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从而达到专业人员干专业事效果。
就像有事找警察一样,公交车作为流动的交通平台,也是城市的风景和社会的良心,更可以成为公共责任的守望者。在公交车设立走失者守护站的意义,除了让走失或者迷路者敢于求助了,拓展了救助的空间与广度外,更在于这种模式可以不断复制,让走失者守护站走出公交行业的范围,而不断扩大到每个行业和领域,从而形成遍地开花的扩散效果,如此全民共建共治共管的局面才会形成,防走失的社会体系建设方有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