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交通部发文宣布,2019年1月1日起,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近日我们获悉,12月27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也已发文通知执行该规定。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
1.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2.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为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和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以下为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