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自此,江苏省实现了实时对企业环保信用进行评价。
轮胎企业进入评价范围
据介绍,江苏省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以及产生环境行为信息的单位等,均纳入上述环保信用评价范围。
据不完全统计,江苏省有200余家轮胎橡胶企业。
苏州优科豪马轮胎有限公司,曾被列为苏州市2017年重点排污单位。
2018年4月,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因废气处理装置安装不到位等问题,被当地环保局处以60万元的行政罚款。
根据该省的相关规定,当地的多家轮胎公司被纳入评价范围。
低分企业会遭到惩罚
江苏新公布的管理办法,在绿、蓝、黄、红、黑五色等级基础上,新增12分积分管理制度。
其中,绿色等级企业11分至12分;蓝色等级企业6分至10分;黄色等级企业3分至5分;红色等级企业1分至2分;黑色等级企业小于或等于0分。
初次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初始分值为9分。
根据环境行为的主观恶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这些企业会被扣1-12分。
企业负责人做出环保信用承诺,且企业在1-2年内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可加1-2分。
据悉,黄色、红色、黑色等级的企业,会遭到相关惩罚,包括加大污染源环境监管随机抽查频次、暂停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助等。
新评价制度全面升级
较之江苏省原环境信用评价模式,这个暂行办法具备实时性、灵活性。
企业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可实时在评价结果中予以体现。
据了解,此暂行办法将年度评价模式调整为动态实时模式,实现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与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有机结合。
轮胎世界网获悉,其对应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在15日内,将企业的环境行为归集至环保信用评价系统。
评价系统则根据信息对应的分值,自动进行运算,产生环保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