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都市战略,并非城市交通领域的发展战略,而是城市的发展战略。公交都市最基本的目标,是在有限资源的前提下,有效平衡交通需求与人居环境之间的矛盾。
公交系统所服务的对象是人,城市空间是社会属性的人的生存场所。用尽可能少的交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服务和机会的可获得性,与公交服务网络具有紧密关联。公交系统要保障人的权益和空间正义,就必须深入理解空间中的关系、空间中的行为,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够合理地构建空间中的服务网络。因此,公交都市建设效果仅限于对于公交运行的技术评价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体现对城市居民空间活动的保障程度,以及对城市人居环境的改善程度。
公交都市并非将公共交通与小汽车交通绝对化地对立起来,应该承认对应某些需求,小汽车交通有其合理性,公交都市是要将尽可能抑制不合理部分的小汽车交通,高效地使用城市的空间资源。为此,公交都市需要强调公交优先+X。这是一个逐步引导改变城市的空间行为模式的过程,也是一个城市空间活动的调控过程。这种调控具有在基础服务不断改进基础上进行引导和沟通的特点,是一个接受服务的对象从满意到忠诚的过程。这是公交都市建设过程中所具有重要治理特征。
公交都市,面对的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系统问题,而是一个社会-技术系统的调控问题,因而不应是交通部门单打独斗的管理,而是多社会行为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管理部门间的协同、政府与企业的协同、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及协同等,是保障公交都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技术进步面前,公交的技术内涵和服务模式也必须发生变革。从社会学角度来看,阻碍这种变革的,一方面是管理者的认识、理念等跟不上时代发展,另一方面是技术研发、社会资本理解问题的局限性,追求目标的狭隘性。如何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应该纳入公交都市建设的范畴之内。
在公交都市建设中,政府无疑起到主导作用。要将目标转化为行动,政府首先应该在正确的认识基础上建立合理的评价指标。而这种指标应该突破单纯交通技术观点,在上述认识的而基础上建立四个象限的指标体系(图)。
图1 公交都市的四象限评价指标的概念框架
(杨东援,教授、博士生导师,原同济大学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