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 2019年 7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做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工作,西安市公安、生态环境部门7月1日起对全市新车销售、注册环节的国六排放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范围包括西安市各车管所、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站以及承担新车挂牌业务的检验机构。
检查人员将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核查新车生产一致性两种方式,对销售和注册登记新车是否符合《通告》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通告》规定执行国六排放标准车型的新车,严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对违反《通告》规定,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车型的单位,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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