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焦作市继续严管严控校车安全,限期淘汰非专用校车,严格审核校车行驶路线,确保学生安全上学、平安回家。
去年,市教育部门先后四次联合公安、交通、安全等部门,在全市开展校车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整改不安全隐患492处。同时,焦作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加强对校车的安全排查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建立健全校车动态档案信息制度,全面加强对重点时段和路段的管理。截至去年年底,全市122辆不符合条件的校车全部停用,有效保障了师生交通安全。
新年伊始,焦作市再次启动校车安全集中排查活动,对全市所有正在运营的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农村民办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是校车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焦作市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加大对非法办学、非法办园以及非法接送学生或幼儿车辆的打击力度,坚决做到校车不合格一辆都不能行驶,驾驶员不符合要求一个都不能上路。
据了解,目前全市正常运行的校车有203辆,其中专用校车102辆、非专用校车101辆。根据省政府相关规定,焦作市要求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非专用校车使用过渡期为4年,即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至2016年3月。在过渡期内,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非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今后,拟新购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现有的非专用校车在过渡期内要逐步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焦作市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既保证安全、又不让学生无车可乘”的原则制订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确保过渡期校车安全。
今后,焦作市对校车行驶路线的审查将更加严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综合考虑学校分布、需要乘车的学生数量和住址、学生作息时间安排等因素,对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设置等进行审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行驶线路、停靠站点的交通安全状况等进行审核;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行驶线路、停靠站点的道路、交通设施和标志标牌等进行审核。在对行驶路线的审查中,教育、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将对校车行驶线路进行实地勘察,对确实无法避开的危险路段,提请当地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及时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并设置限速标志、警告标牌,为校车通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要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画校车停靠站点标线;校车在公共交通站点停靠的,将设立相应的预告标识、停靠站点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