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4月11日报道 人行道上违法停车,被贴“黄条”后很多车主未接受处理,有的将“黄条”一撕了之。
西安一年3.34万车次违停被罚拒不交款
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底,有3.34万车次违反规定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贴“黄条”,进行了预先告知,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直至目前,这些车辆还未接受处理,或面临法院强制执行。
据介绍,依法执行人行道机动车辆违法停放,历来是城市管理的难点。2009年5月西安市城管执法局与莲湖区人民法院有效合作,对超过规定时限拒接受处理的违法者,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同时,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建立了城管执法非诉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机制。莲湖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国首家城管巡回法庭,受理城管执法非诉讼案件。随后,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又与未央区人民法院合作对拒不接受处理违法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别抱赖账心理小心法院强制执行
大部分违规停放者都能够及时接受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劝告或自觉向城管执法局履行处罚缴款义务,但个别违规被罚者,却抱着“城管也没权力审照,贴了黄条也是白贴,不缴罚款城管也没办法的‘赖账’心理,拒绝自觉履行缴纳罚款义务。”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员说。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提醒车主,为避免法院传票传到单位、家中造成不必要的影响,请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如对决定不服,可在六十日内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向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将依法向未央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车主除了缴纳罚款外还需要缴纳每日3%的滞纳金及执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