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暑期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和唐津高速公路(河北段)的交通安全,规范暑期行车秩序,营造安全、快捷、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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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从2013年6月2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在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和唐津高速公路(河北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以及五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二、上述车辆拟通行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和唐津高速公路(河北段)的,请绕行沿海、唐曹、唐港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公路及102、205国道。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路政部门在G1京哈高速公路与沿海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承秦高速公路与G1京哈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G25长深高速公路与G1京哈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G1京哈高速公路迁西支线迁西收费站,G1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岛方向的香河主线收费站、石臼窝收费站,唐津高速公路唐山方向的唐港收费站设置分流、劝返点。G1京哈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公路、承秦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将依据通告在分流点、劝返点及沿途站口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劝返禁行车辆。
四、对违法本通告规定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管理,对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处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广大司乘人员要积极支持交警、路政及收费部门的工作,服从交警及交通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礼貌行车,共同维护好暑期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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