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记者从郑州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从7月1日开始,将全面实施国四排放标准,这也就意味着,国三排放的机动车将不能再注册登记,也不能从外地过户转入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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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部2012年第68号《关于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和郑州市政府第205号令《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燃气汽车实施国五排放标准,从7月1日起柴油汽车连同汽油汽车(汽油汽车之前已实施)一起实施国四排放标准,包括注册登记的车辆和转入车辆,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将无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转入业务。
“也就是说,从7月1日开始,国三排放的机动车将不能再注册登记,也不能从外地过户转入郑州市。”郑州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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