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全面加强我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促进节能减排,省财政今年安排资金1亿元,对全省设区的市购买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的公交企业和单位给予补贴。
省财政对补贴资金的分配采取“先买先补、晚买晚补、不买不补”的原则,对购买的混合动力与纯电动公交客车,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辆的补贴;对购置的天然气公交客车,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辆的补贴。据了解,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底,我市已购买节能与新能源公交汽车36辆,其中,混合动力车5辆,天然气车31辆,经财政部门申报,省厅已下达补助资金267万元。
另外,据统计,今年年底前我市还将计划购买节能与新能源公交汽车218辆,其中,混合动力车32辆,天然气车186辆,预计可获得补贴资金2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