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加大财政投入,将“学校更换国际专用校车”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对校车更换给予财政经费补助。目前,第一批补助资金40.3万元已下达,共有6所学校受益。
据介绍,石狮市委、市政府计划今明两年每年完成约35台校车更换的目标。学校更换国标专用校车,石狮市财政按如下标准给予补助:购买价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的,按25%给予补助;购买价15万元以上的,其超出部分按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9万元。今年以来,石狮市政府专门安排210万元资金用于校车更换工作,上半年已下达第一批补助资金40.3万元,共有6所学校分别获得6万元至12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