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三)》(以下简称《公告(三)》)。全省高速公路在第一批确定的208个准许货车驶入的收费站基础上,从3月1日起,新增51个准许货车驶入的收费站。
新增高速路口名单
《公告(三)》要求,全省高速公路新增的51个准许货车驶入的收费站设置有货车专用通道和固定式计重设备,从3月1日12时起,货车进站必须经专用通道计重检测,并由现场执法人员确认后,方能驶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其余通道禁止货车通行。
全省高速公路除经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二)、(三)》准许货车驶入的收费站外,其余收费站禁止装载货物的货车通行。军用货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和未装载货物的空车不受此限,可以通行。
据了解,货运车辆须严格按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一)、(二)、(三)》规定通行高速公路,对不按规定通行的货运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 208个收费站 货车计重驶入
2013年12月18日,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二)》,规定从2013年12月2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确定208个收费站准许货车计重驶入,149个收费站禁止货车进入。
● 相关阅读:
长治还是短痛 四川双超治理的影响简析
http://www.360che.com/news/140109/29141.html
最高达七折 四川发布标载车优惠政策
http://www.360che.com/news/140113/29199.html
注:本文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请尊重版权保留出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中国汽车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中国汽车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