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起,浙江省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三盯三纠”严重违法集中整治,涉牌涉证类违法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违法的危害后果和处罚的幅度都相对较重。6月4日,台州高速交警就查获了两起使用伪造的牌证类违法,驾驶员将被处罚款2000-5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司机“自摆乌龙”加重违法,聪明反被聪明误
6月4日上午,台州高速交警王健正在沈海高速台州出口查处交通违法。11时15分,一辆江苏牌照的半挂车向民警驶来,民警见司机没有系安全带便示意车辆靠边检查。该名司机拿出了一本陈某某的驾驶证,民警仔细一看驾驶证上的照片是事后黏贴上去的,登记的出生日期是1980年,看上去与该名司机的年龄有点差距。
事后民警根据这本证件在网上进行核查,发现陈某某的照片与眼前的这名司机根本不是同一个人。民警继续询问这名司机,这时他才承认自己姓张,不过他说自己并没有驾驶证。民警又根据张某提供的身份信息在公安网上进行查询,结果发现网上登记张某有一本B2驾驶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1989年。
在证据面前,张某不得不从车上拿出自己的B2驾驶证。张某说自己的父亲有一辆半挂车,可是自己却只有B2的驾照,不能驾驶。为了帮父亲开车,于是在一个月前他便从别人那里花了300元买了一本伪造的驾驶证,就是这本名字叫陈某某A2的驾驶证,并贴上自己的照片拿来使用。张某说他知道自己准驾不符的,害怕被降级,所以一开始想用伪造的证件蒙混过关,真相被识破后又谎称自己是无证驾驶,结果都没有得逞。
至此,根据法律规定张某因为准备不符将被处以罚款200至1000元,记12分的处罚,驾驶证还面临降级,同时还因为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还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处以2000至5000元的罚款处罚,如果张某老老实实开车,如实出示自己的证件,那么也不会被加重处罚。真是自摆乌龙,聪明反被聪明误。
● 宝马车为了超速 车牌“V”字变“6”字
6月4日下午,台州高速交警在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方向台州服务区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16时19分,一辆上海号牌白色的宝马车驶入服务区,民警发现驾驶员没有系安全带。民警拦下检查时,发现该车前后号牌中间一个“6”字明显高出牌照平面,仔细一看是用蓝底白字的铝合金字覆盖上原来的号码上,不细看还真蒙混过关了。当民警把铝合金字撕下来以后发现里边是字母“V”字。
据了解,驾驶员姓王,上海人,居住在温岭。当交警指出变造号牌违法行为时,驾驶人王某哑口无言。在交警教育下,王某道出了实情,他去年一年违法比较多,单记分就要200多分,罚款记分罚怕了,这次想到了变造号牌,这样超速就不会处罚了。交警查了一下这辆变造车牌后的宝马车当天的违法抓拍记录,果真该车于当天15时06分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绍兴路段)限速100公里/小时路段开到了135公里/小时。
至此驾驶员王某涉及未系安全带、超速和变造机动车号牌等三项违法,其中最严重的是变造机动车号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王某将面临2000-5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超速将被处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
据统计,今年以来,单台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就查获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300余起,治安拘留14人。高速交警提醒广大车友,务必要守法行车,千万不要耍小聪明,否则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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