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小茜 记者昨日获悉,南昌制定《南昌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通过提升燃油品质、淘汰黄标车和整治燃煤小锅炉等方式,到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有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0%以上,其中湾里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左右,其他各县区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
记者了解到,南昌将加强砂石及余土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监管。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全部采取密闭措施,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招贤镇和南昌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禁止现场搅拌混泥土和砂浆;到2015年底前,大型煤堆、料堆应事先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推广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到2015年,建成区要车行道机扫率大道65%以上。到2017年,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80%以上。
南昌还将采取拟定进行区域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4年,南昌市实施“黄标车”限行区域在2013年基础上扩大100%,力争达到建成区面积50%以上,并逐步在南昌县、新建县等县级中心城区推行。到2015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的黄标车。
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全市每年新增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在气源落实的条件下,推进在用出租车“油改气”工作,到2017年,基本形成覆盖中心城区的加气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