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本市将延长老旧车报废补助新政策手续办理时间,只要是回收证明时间在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车辆注销证明时间在9月15日至11月20日期间的车辆,可享受临时提高的报废车辆补助。
9月11日,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通知,对于在今年9月15日-10月底期间提前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享受原有规定的车均6000元补助基础上,车均再增加3000元的补助。市环保局介绍,政策的实施也吸引了部分今年拟报废的车辆提前到10月集中报废,部分机动车报废拆解企业可能会因报废解体能力不足,致使报废拆解车辆时间延长,办理注销证明等手续超出规定时间而无法领取补助。
为解决上述问题,市环保局介绍,将延长临时补贴办理时间。对9月15日至10月底交给报废拆解企业的老旧车,给予一定的报废拆解及办理手续时间,对于同时满足回收证明时间在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车辆注销证明时间在9月15日至11月20日期间的车辆,并符合有关补助条件,可享受临时提高的报废车辆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