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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农用低速载货汽车再成“马路杀手”

别让农用低速载货汽车再成“马路杀手”

【行业动态】 管好农用低速载货汽车,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开展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工作,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农村道路巡逻管控力度;联手培训,加强教育。
管好农用低速载货汽车,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开展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工作,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农村道路巡逻管控力度;联手培训,加强教育。
近年来,随着农用低速载货汽车数量的逐年递增和参与交通运输的普及,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不断增多。加之有关职能部门对农用低速载货汽车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使农用低速汽车交通违法和交通肇事得不到根本遏制,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农用低速载货汽车交通事故隐患在公路上随处可见,如有的农用三轮车既当农田作业机械,又当运输工具。随着农用低速汽车改“农”为“运”,参与交通运输日益频繁,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也越来越大,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遏制,后果将会更加严重。
农用低速汽车之所以会频频违法和肇事,除了其本身的安全性能较差、农村道路安全设施不健全、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等因素外,安全管理上的混乱和漏洞也是一个主要原因。
目前,农用低速汽车安全管理及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全部由交警唱 “独角戏”,农机管理部门很少过问。由于交警大多主要管理国道、省道的交通秩序,所以县、乡道路上的农用低速汽车管理实际上就留下空白。
其次是有关部门配合不力。如果交通运管部门能从方便群众着想,在一些县、乡道路上多开设几条公交线路,用“正规军”替代“杂牌军”,大多数农民就不会挤坐安全性能差的农用低速汽车了。
第三是农村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不到位。由于占农民驾驶人一半还多的农用低速汽车驾驶人大多生活在农村,公安交管部门受警力所限,很难组织广大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何况目前有些地方农用车的挂牌办证率不高,大部分农村驾驶人处于交通安全教育的盲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较为淡薄。
鉴于目前农用低速载货汽车存在的诸多安全隐患,要从根本上减少和遏制农用汽车违法和肇事行为,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有效举措:
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党委、政府应多协调各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地配合交警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要时由县政府牵头,与各部门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将农用汽车交通安全责任按职能范围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
开展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工作,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的原则,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乡镇交警中队、派出所及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农用低速汽车摸底排查,对该类车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同时,加强与交通安全信息员的联系,及时提供农村交通安全状况,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科学部署下沉警力,加大农村道路巡逻管控力度。要进一步完善“畅通安全行”道路交通管理“包保”责任制,细化各中队责任辖区和包保路段,按照“包保”路段实行24小时巡逻勤务制度,在加强“包保”路段交通安全管理的同时,将警力逐步向农村道路延伸,加强县、乡道路及村村通道路巡逻管控,采取定点整治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提高农村道路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严查严纠农用低速汽车无牌无证、改装拼装、达到报废标准继续上路行驶以及超载、超速、不按规定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理力度。
联手培训,加强教育。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农用低速汽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动宣传车队,深入公路沿线村庄、企业、学校、家庭进行宣传,深入农村集市等公共场合,利用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发放光盘、散发交通安全材料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在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扩大宣传教育面,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充分利用车载式电子显示屏,流动播出温馨提示,切实提高宣传效果。要重点加强对农村驾驶人的安全教育,采取联手集中培训等宣传方式,系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农用低速汽车驾驶人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知识,形成人人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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