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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二手车交易需人车“实名制”登记

乌鲁木齐市二手车交易需人车“实名制”登记

【政策法规】 从即日起,乌鲁木齐市将加强二手车交易管理,二手车交易市场必须对进场车辆、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
       从即日起,乌鲁木齐市将加强二手车交易管理,二手车交易市场必须对进场车辆、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
  1月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按照新的规定,物流模式所有二手车交易市场必须对进场车辆、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甄别和查验身份证、居住证、便民联系卡、社区购车证明、车辆信息,做到逢人必查、逢车必登。
  购车人需购买二手车时,必须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开具购车证明。社区(村)对购车人家庭经济状况、资金来源、购车用途及现实表现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由社区(村)领导审核后出具购车证明。本市居民在本人居住社区开具,异地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在居住社区开具,不在本市居住的,需在原居住地开具。《二手车购车证明》为一车一证,二手车交易市场需凭《购车证明》方可开具二手车交易税发票,并留存《购车证明》复印件。
  在车管所各业务岗位在办理二手车业务时,需提供《二手车购车证明》原件供存档,同时车辆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时,需查验购车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居住证、社区购车证明,并在当日登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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