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4日下午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2014年7月1日我市集中开展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以来,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黄标车交通违法12128起,整治行动战果显著。同时,今年底将完成全部黄标车淘汰任务,明年起全市区域内将全部限行黄标车。
据了解,我市有需淘汰的黄标车102897辆,其中,单位车辆53969辆,个人48928辆,营运车辆27272辆,自2014年7月1日截止2014年年底,已淘汰4.6万余辆,超额完成了原定40%(41159辆)的规定数量。目前我市黄标车的禁行区域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含开发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建成区及全市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城区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区域内将全部限行黄标车。
今年以来,交警部门与环保部门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查处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对黄标车、无标车、冒黑烟车、未检车、报废车等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的六种重点违法进行查处。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定期将环保部门提供的黄标车、无标车等车辆信息录入智能交通系统,强化检查比对,对违法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进行处罚。
在加大路面查处管控的同时,交警部门全面开展淘汰治理黄标车的工作。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市的机动车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严禁黄标车在省内进行转移登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及时督促机动车所有人限期办理注销登记;严格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业务监管,对办理注销登记的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和其他营运车辆,派民警现场监销,确保每一辆报废车真正拆解销毁不能再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