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起,兰州市将开始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市环保局与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公告: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黄标车,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自愿提前1年(含)以上淘汰的,车主提出申请经联合审核符合本市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条件的,可享受财政补贴。四部门将联合审核,财政部门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车主。
● 7种“黄标车”提前淘汰不享补贴
兰州市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申请补贴条件为: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黄标车,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自愿提前1年(含)以上淘汰的,车主提出申请经联合审核符合本市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条件的,可享受财政补贴。
但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的黄标车;距离强制报废年限1年(不含)以内的黄标车;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非兰州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未交授兰州市内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拆解的黄标;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等七项情形之一的黄标车,提前淘汰不享受财政补贴。
● 车主申请办理要提交相关资料
车主申请办理提前淘汰黄标车需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甘肃省“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 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标准
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补贴限额标准为:重型载货车18000元/辆,中型载货车13000元/辆,轻型载货车9000元/辆,微型载货车6000元/辆;大型载客车18000元/辆,中型载客车11000元/辆,小型载客车7000元/辆,微型载客车5000元/辆。
载货汽车提前淘汰时间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5年(含5年)以上且提前淘汰的,按补贴限额标准全额补贴;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5年(不含5年)且提前淘汰的,按补贴限额标准60%给予补贴。
载客汽车提前淘汰时间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4年(含4年)以上且提前淘汰的,按补贴限额标准全额补贴;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4年(不含4年)且提前淘汰的,按补贴限额标准60%给予补贴。
无使用年限限制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大型轿车等黄标车提前淘汰的,按规定的补贴限额标准全额补贴。